從2017年1月14日起,BSCI平臺上的審核公告選項默認設(shè)置為“半公布審核”, 在這個時間框架下,審核公司總共獲得8周的時間期限(4周 +4周)來處理核審核,其中為生產(chǎn)商提供為期(4周)的時間(窗口突擊審核的時間期限)。
注:前4周:為提供審核公司的審核計劃的期限;
后4周:為窗口突擊審核時間的期限。
最新變化:3月3日起,審核時間縮短為6周(2周+4周)
從2017年3月3日起,BSCI指導(dǎo)委員會決定在系統(tǒng)中引入新的變化,縮短提供審核公司的審核計劃的時間,總的審核時間期限將縮短為6周(2周+4周)。這將意味著提供給審核公司計劃審核的初始期限已經(jīng)從4周減少到2周,余下的4周的窗口突擊審核時間將保持不變。
總之一句話:以后申請BSCI審核,建議提前6周(2周+4周)(42天)的時間準備。除非客人手動改為通知審核。
注:4周減少到2周:為提供審核公司的審核計劃的期限;
后4周:為窗口突擊審核時間的期限。